退費機制

電資創客營所使用之退費規範均參考使用教育部訂定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 ,以下為其節錄:

十、學校應提醒學生注意契約所定下列學生契約責任相關事項:
(二)營隊活動開始前學生任意解除契約者,不得向業者請求返還已支出之活動費用;業者得解除契約,學生並應按書面或電子傳輸到達業者之時間及活動費用,依下列規定比率給付違約金:
  1. 預定日期三十一日前:百分之十。
  2. 預定日期二十一日至三十日前:百分之二十。
  3. 預定日期二日至二十日前:百分之三十。
  4. 預定日期一日前:百分之五十。
  5. 未為通知或未到達活動集合地點:百分之百。